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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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及直属、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全面总结各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深入分析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今后一段时期队伍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促进队伍能力建设和职业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决定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能力建设和中长期规划。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人力资源开发。 

  二、参考选题 

  (一)对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思考。 

  (二)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的思考。 

  (三)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思考。 

  (四)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做法。 

  (五)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思考。 

  (六)对深化人口计生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考。 

  (七)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研究。 

  (八)对深化人口计生系统职称体制改革的思考。 

  (九)对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的思考。 

  (十)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能力建设的思考。 

  (十一)婴幼儿早期教育研究。 

  (十二)对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 

  (十三)对人口计生系统中长期人才规划的思考。 

  (十四)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 

  作者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自己的理论思考,围绕征文主题自主选择确定论文题目,撰写文章。 

  三、对参评作品的要求 

  (一)参评报告必须是署名人员亲自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而不是基层文字汇报材料的简单汇集。 

  (二)提倡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基层的成功经验,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力戒言之无物、泛泛而谈。 

  (三)理论文章要文风简练,观点鲜明,论证充分。 

  (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参评作品中不能有涉密内容。 

  (五)每篇作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4500字以内,最长不超过5000字,超过5000字的作品不列入评选范围。 

  (六)调研报告和论文形成时间应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1月20日之间。 

  (七)此前参加过国家人口计生委直属机关各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组织的各类征文和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文章,本次不得再次参评。 

  四、报送要求 

  (一)有领导批示的作品请在作品首页右上角注明。已在人口计生系统内部刊物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的文章,送评时请在作品末页注明发表的时间与期刊号。 

  (二)个人文章或合作文章均可。以单位名义署名的文章,必须注明执笔人。参评作品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三)参评作品排版格式:文章标题用小二号华文中宋体或宋体,作者用小四号楷体,正文的一级标题用小四号粗黑体,正文二级标题用小四号粗楷体,正文的具体内容用小四号宋体,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作者简介用五号楷体。 

  (四)请将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发送到征文专用电子邮箱:rssrs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上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作品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本次征文活动不受理纸质稿件。 

  (五)征文活动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20日。 

  五、评选和奖项设置 

  (一)本次征文活动设评委会。评委会委员由有关专家学者和人口计生工作者担任。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 

  (二)本次征文活动将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若干名。征文活动结束后,将对获奖作品汇编成册。 

  (三)对组织工作得力、获奖作品多的单位,将授予组织奖。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 李勇军 朱尧耿 
  联系电话:(010)82504788,82504906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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