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着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把“关爱女孩行动”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的重要内容,采取三大举措,全面推进“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积极扶持女孩计生家庭。在实施新农合、征地补偿、扶贫开发、城乡风貌改造、边境地区建设、林权改革等政策中,向女孩家庭倾斜,落实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奖扶政策。2011投入奖扶经费1.3亿元,8.1万户女孩家庭60万人次受益。
二是帮助女孩家庭提高经济地位。开展农村家庭就业创业援助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农村独生子女保险制度,推出农村家庭爱心保险和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全自治区第一批9137户女孩家庭获得了财政贴息贷款,贷款金额达1.3亿元;28万多户计生家庭办理了爱心保险,投保金达到860万元,理赔金额达580万元。
三是严格落实计生家庭子女考试入学优先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的优先优惠政策,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考生享有更多的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2011年普通高考中,4425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户女生考生获得总分降10分投档的政策优惠。加大优先安排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全自治区各级财政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约3500万元,共资助学生约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