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党〔2011〕17号
委直属机关各单位:
经党组研究,现将《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走出机关、服务基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走出机关、服务基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总体工作部署和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决定在2011年下半年开展“走出机关、服务基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工作大局,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做到心往基层想,力往基层使,事往基层办,不断提高直属机关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
二、重点内容
按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多的问题,采取“走出机关,结合工作职能服务基层”、“走出机关、结对共建服务基层”、“走出机关、培养锻炼干部面向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以及其他有特色的服务基层方式,完善服务理念、服务思路,拓展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创新服务形式、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为基层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1、开展宣传倡导。重点宣传中央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宣传人口计生系统贯彻中央部署的新思路、新举措,宣传“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积极有利的社会氛围。开展科普知识宣传,为基层提供适应群众需求的宣传品,加强基层人口文化阵地建设。
2、强化利益导向。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三项制度”。积极稳妥地组织好将节育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的工作。关心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困难。促进利益导向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推动制定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经济社会政策。
3、促进优生优育。推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落实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认真组织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等服务项目,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4、强化服务均等。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推动现居住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本地民生建设内容。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关怀关爱”活动,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维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沟通和交流,大力推进网络化协作。
5、严格依法行政。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深化“诚信计生”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检查和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推动建立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以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为抓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6、健全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加强队伍职业化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大规模培训,加强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人口文化促进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群众工作机制。
7、推进家庭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惠民政策,支持帮助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活动,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计划生育家庭老龄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幸福微笑”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启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8、坚持阳光计生。推进直属机关党务公开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评上”活动,进一步完善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行风监督员、实名举报有奖等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重大课题调研制度。继续开展委党组成员牵头负责重大课题调研活动,围绕长期影响制约人口发展的重点问题,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围绕群众长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认真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成果。完善委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制度。
(二)实施“一县三年”帮扶计划。重点开展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人口计生工作薄弱地区及流动人口集聚地区帮扶工作。直属机关各单位(规模较小的单位可联合)结对帮扶一个县,连续帮扶三年。帮扶对象为一般分管领导联系点中困难多、问题多的县。帮助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县级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各单位在帮扶期间内要安排一名处级干部到帮扶县挂职至少一年。
(三)组织开展与灾区家庭心连心活动。建立心连心活动基金,动员直属机关各单位与灾区子女伤亡再生育家庭建立共建联系,重点帮助这些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每年组织灾区10个新家庭到北京参观交流;开展贫困党员、困难计生家庭和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走访慰问活动。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争取创建幸福家庭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重点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等活动,努力为群众做好事。
(四)鼓励年轻党员下基层,面对面服务群众。选派年轻党员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增长才干、提升能力。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到信访处实习制度。鼓励年轻党员干部到工作第一线与基层、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组织青年干部每年与灾区新家庭同吃、同住、同劳动至少一周,体验群众生活,密切和群众的感情。继续组织“根在基层”调研实践活动,以及“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
四、实施步骤
“走出机关、服务基层”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011年6月中旬做好动员工作,提出总体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各单位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2月):坚持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坚持上下联动、抓好落实。各单位创造性地开展“走出机关、服务基层的实践活动,针对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活动主题和目标。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建立健全服务基层活动记录、信息报送、情况反馈、总结报告等制度,将活动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检查、同考核。2012年组织活动中期评估汇报会。
(三)试点总结阶段(2011年12月):总结各单位“走出机关、服务基层”经验和做法,对照工作计划和群众需求,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工作措施。适时召开总结交流会,宣传推广先进党支部活动经验和做法。建立“走出机关、服务基层”长效机制,推进“走出机关、服务基层”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五、有关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抓落实。成立“走出机关、服务基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厅、宣教司、人事司、纪检监察局、机关党委组成。定期召开“走出机关、服务基层”工作联系会议,部署推动各阶段工作。各单位专人负责,把“走出机关、服务基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好职责,抓好活动的谋划、推进和落实。建立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帮扶情况定期通报、评估制度,推进结对共建成果转化。要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交流,开阔思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宣传“走出机关、服务基层”活动的意义、主要任务和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