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基本保障。为了切实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及时为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政府采购提供依据和高新技术产品信息,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编制并定期发布《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指导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相关产品的优先采购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为了确保《目录》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现向各地和各相关企业广泛征集《目录》产品,具体包括“手术室及消毒灭菌设备、诊断设备、治疗及理疗设备、实验室设备”等四大类。请拟申报进入《目录》的企业按照《计划生育产品目录编制程序规定》(国计生发[2002]118号,详见“中国人口网”下载区),将拟进入《目录》的有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产品向我委提出申请。请各地人口计生委和技术服务站积极推荐。
已在1999年和2001年编入第一批和第二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装备用品目录》的产品,因其注册证有效期已过,均须重新申报,申报资料只需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目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要求,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第1、2项纸质证明文件的传真件即可。
凡新申请编入《目录》的企业及产品,须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且在有效期内。
上述申报的证明文件和《申请表》的纸质复印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件,请在申报截止日期2005年8月31日前发至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司,届时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进行编制和发布。
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司 王永发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邮 编:100088
电 话:010-62046622转2530
传 真:010-62051845
E-mail:dstsfpc@public.bta.net.cn
附 件:《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目录申请表》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