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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妻年满
60
周岁后,按人年均不低于
600
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1973
年至
2001
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
60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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