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口计生委计生优惠政策惠及327万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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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在实施国家及省上各项奖励制度和政策的同时,积极与民政、农牧、水利、妇联、卫生和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协调,在实施沼气池建设、农村饮水工程、“母亲水窑”工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劳务输出和农村低保等支农惠农政策和项目中,对农村“两户”家庭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优先优惠,在各自的工作中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保障作用。

  一是扶贫部门的“整村推进项目少生快富工程”,对符合政策的对象安排3000—5000元的扶贫项目,已累计安排项目23160户,落实项目资金7160万元。

  二是发改部门的“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少生快富工程”,对符合政策的对象安排3000—5000元的项目,已累计落实项目户5797户,落实4300万元的项目。

  三是卫生、民政部门为农村“两户”家庭缴纳个人负担的全部或部分合作医疗参合金,并按照规定标准,优先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已累计为30.7万户,82.6万人免缴合作医疗参合金。

  四是建立农村“两户”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中规定了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应适当高于其他一般人员的标准”的农村“两户”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原则,各地认真落实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出台了农村“两户”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农村“两户”家庭按“多保一人或提高30%”的标准落实低保政策,2005-2007年共为10.6万户,42.4万人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

  五是水利部门对农村“两户”家庭减免了100%的自来水入户费用,费用由水利部门筹集解决,到目前,共有28676户享受了减免政策,减免资金700多万元。

  六是农牧部门优先安排符合沼气建设项目基本条件的农村“两户”家庭,地方配套经费向“两户”家庭倾斜安排,截止2007年底,为3.6万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修建沼气池。

  七是妇联部门在开展“关注母亲、关爱女孩、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援助单亲特困母亲行动”、“母亲水窖”等项目中,把农村“两户”家庭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医、上学等困难和问题,已累计为12557户实施“母亲水窖”等项目。

  八是民政部门在危房改造工程中优先将农村“两户”家庭作为重点实施对象,优先纳入危房改造实施范围,已完成危房改造家庭12473户。

  九是人口计生部门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扶助对象为农村“两户”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发放60元,直至亡故。中央财政补助80%,省市财政补助20%,涉及资金3500万元,受益人数5万人。国家“少生快富”工程在我省临夏、甘南等21个民族县实施3年来,中央财政投入5801.28万元,受益群众29027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累计受益人数7288人次,奖励资金884.54万元。幸福工程项目共投资金达873.2万元,救助贫困母亲家庭3112户,惠及人口19489人。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共惠及计划生育“两户”家庭327万户。  

  这些数字表明甘肃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同时表明坚持把控制人口与关注民生结合起来,实现由人口部门一家抓计划生育向动员全社会综合治理人口转变;由以行政措施为主向利益导向为主转变;由强调让群众做贡献向以人为本,为群众办实事转变;由“处罚多生”为主向“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相结合转变;由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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