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湖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偏离正常值范围,且呈上升趋势。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1.34,性别比偏高形势十分严峻。为此,从2005年起,省委、省政府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作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作为确保全省人口安全的重点,作为构建和谐湖南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经过连续4年开展对“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简称“两非”)联合执法行动的集中整治,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尽管还是偏离正常值范围(103-107),但出现了难能可贵的喜人局面,即在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攀升的情况下出现逐年回落的态势。200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14,比2005年下降了6.2个比点;2007年为115.02,继续回落了0.12个比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
“十一五”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引起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在制定《湖南省“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时,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规划。每年,省委、省政府在研究人口计生工作时,都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作为重要议题。省委书记张春贤亲自签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此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湖南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从2005年开始,由省政府统一部署,连续4年开展了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成立了由副省长甘霖任组长的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4年来,省政府先后7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组织了6次专项督查,还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经费单项列支,每年年初都列入了财政预算。
二、广泛宣传教育
在人口计生工作中,我省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社会主义新型生育观念,营造有利于女性成长与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2005年,省委宣传部、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近年来,省内各新闻媒体以“树婚育新风”、“关爱女孩”为主题,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开辟专题专栏。全省各地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送“婚育新风”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村组、进农户,基本形成了“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网站有图文,社会有反响”的大宣传格局。
三、实行利益导向
近年来,我省建立一系列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户的奖励和优待。
2007年4月,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如: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在就业培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户实行优惠政策等。并在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经济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2004年以来,省财政每年投入450万元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救助活动。自2005年以来,省政府已经连续4年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纳入为民办8件实事的重要内容,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户的父母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引导全社会帮助、支持、尊重纯二女户。
目前,全省已累计有24.73万人次享受了此项政策,发放奖励扶助金1.48亿元。
四、制定行政规章
2005年,省政府颁布了《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以下简称省政府194号令),这是我省第一部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行规定的政府规章,为这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随后,省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3部门,先后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警示标志的通知》、《湖南省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等具有胎儿性别鉴定功能的设备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湖南省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有关管理制度和程序》等3个文件,对具有胎儿性别检测功能设备、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孕妇全程管理服务等制度进行了统一规范。
2006年5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规定了省直24个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
2007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届第29次会议修改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把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有关奖励处罚等制度上升到地方性法规中加以确定。通过建立健全有关法规政策体系,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开展集中整治
连续4年由省政府挂头,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参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活动。2005年,突出以宣传发动为重点,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大造整治“两非”的声势,对“两非”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
2006年,突出以查案办案为重点,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对于查实的案件,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不仅对“两非”违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而且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所在单位的责任。2007年,在继续加大案件查处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加大规范管理力度。2008年,在继续加大案件查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长效工作机制。据不完全统计,4年来全省共立案查处“两非”案件1300多件,其中“两非”典型案件400多件;党纪政纪处分300多人,其中开除公职43人;行政处罚850多例,没收非法所得和经济处罚360多万元,吊销医生执业证75个,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六、建立长效机制
在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的基础上,立足长远,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推动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从源头上防止“两非”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治理性别比异常问题的目标考核制度,专项督查督办制度,生育证跟踪管理与服务制度,B超等设备管理购置与使用制度,技术操作人员资格认定及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与死亡登记报告制度,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广告市场和出版物管理等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使用等制度。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